药指委〔202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新修订《职业教育法》,深刻把握职业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药品行指委)的专家组织作用,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十四五”期间药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药品行指委定于2022年8月18日—20日召开成立大会暨新时代药品职业教育发展研讨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地点
时间:会议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20日,参加主任委员会议的人员于18日上午9:00—12:00报到,其他参会人员18日全天报到。
地点:宁波国大雷迪森广场酒店(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315号,总机:0574—81128888)。
二、大会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人事司
主办单位:药品行指委
承办单位: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浙江省药学会药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三、大会重点议程
本次大会由主任委员会议、药品行指委成立会议和药品职业教育发展研讨会议组成。
(一)主任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参会,审议药品行指委章程、工作规程、专业(专门)委员会设置、药品行指委工作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
(二)药品行指委成立会议,将邀请教育部、国家药监局有关领导出席并致辞,宣布药品行指委委员名单并颁发证书,邀请药品领域资深院士及职业教育领域知名专家出席并作主题报告;
(三)新时代药品职业教育发展研讨会议,邀请知名企业专家代表、药品行指委委员代表围绕“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药品类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等专题做报告,并进行研讨。
四、参会人员
药品行指委全体委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相关职业院校领导、专家。
五、其他事宜
(一)请参会人员填写会议回执(附件1),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66651870@qq.com。
(二)本次会议不收取会议费,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理,住宿可统一安排(a房型350元/间/天,b房型400元/间/天)。会议不安排接送。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报到前14天内有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能参会;报到前14天内身体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不能参会;会议报到时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绿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会;参会人员会前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会议期间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及ag九游会官网的联系方式:王国康 010—63365653,13586570327
吴 丹 010—63365054,15600645085
附件:1.会议回执
2.酒店交通指南
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代章)
2022年7月8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