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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2024.0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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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的通知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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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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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药品行指委决定征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科研机构等。

二、征集内容

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

1.机制创新:共建课程、教材、专业、智库、实训基地、产业学院、研发和成果转化中心等;

2.模式探索: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成立职业教育集团,推进现代学徒制教育、双元制教育等;

3.创业培育:为服务中小企业在园区内或校内设置众创空间、研发中心、工作室等服务场所;

4.产业服务:通过产教融合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区域经济发展、工匠文化精神传承等。

三、案例要求

1.具有推广价值,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2.典型案例应包括实施背景、主要做法、成效经验等。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有相关数据作为支撑(撰写说明见附件1)。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格式要求见附件2)。

四、报送方式

各单位限报1—2个案例,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案例(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邮寄至药品行指委校企合作专委会。

五、成果应用

药品行指委将对各单位推荐的案例进行遴选,对优秀案例汇编成册,通过网站刊登、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宣传推广。

联系人:秘书处 徐汉元,010—63365040 18852382928

校企合作专委会 费海洋,15861754810

邮  箱:yphzw@nmpaied.org.cn。

邮寄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6号实验楼(药品行指委校企合作专委会秘书处)

 

附件1.案例撰写说明

   2.案例格式要求

 

 

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代章)

2024年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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